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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暴力引起离婚 男方可以要求退换彩礼和婚礼的所有费用吗

 01-21 17:06  悬赏 0  发布者:于小鹏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克拉玛依 回答:(2)
结婚半年多,男方出差两个星期,一个周男方陪他妈妈看病,1个多月男方在他妈家住,22天女方在娘家(因为被打),女方因男方严重暴力提出离婚(打了8次,5次都在外面),现在男方要求女方还他的所有婚礼费用包括彩礼,这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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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21日 23时42分
你好无需退彩礼---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手续,且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不退彩礼
追问:

谢谢您郭律师!
男方在市发改委上班(事业编员工),女方在街道办事处上班(事业编),6月1日登记6月12日正式结婚并在同居(各种原因在一起2个多月),是男方的严重暴力引起离婚的。这样情况下可以不退还彩礼和婚庆所有费用是吧?
请问工资、福利算不算共同财产?结婚后男方一费钱都没有给过家里,女方可以要求两人工资(男方的工资高)差价的一半吗?

回答:

彩礼可以不退,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暴力情形,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工资福利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如果本答复能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予以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回答的很仔细,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2 13:44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男方在市发改委上班(事业编),女方在街道办事处上班(事业编),6月1日登记6月12日正式结婚并在同居(各种原因在一起2个多月),是男方的严重暴力引起离婚的。这样情况下男方要求退换彩礼和婚庆所有费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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