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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人中国公民,对方澳州公民。两人于2012年7月在澳大利亚登记结婚

辽宁-沈阳 07-31 17: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 本人中国公民,对方澳州公民。两人于2012年7月在澳大利亚登记结婚。本人现在国内,对方在澳大利亚。请问律师我们没有在中国登记,现在想申请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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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2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31 17:46
你是中国人,可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31 19:46
可在国内起诉离婚,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7-31 17:49
你好,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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