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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问题

湖北-武汉 08-01 17:49  悬赏 0  发布者:mislay…… 给我留言  回答:(1)
租房期间,因为自身房子管道的问题,房间被水泡,房东要求我们承担部分责任,不给退押金。并告知要装修,认为我们不爱惜房间,提前结束租房。理由两个:1说我们的卫生没做好,过程去抽查,认为我们不爱惜房子(但是我经常出差也没办法);2说这是在我们住房期间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但是租房时,已经告知下水有问题,但是一直没解决,在第一次淹水的时候,我们就修理过一次,然而没找到真正原因,又出现第二次淹水,每次都第一时间反馈给房东,但是房东在外地,每次让我们找物业,物业也推卸责任。现在认为我们把房间打开通风导致的沙发有霉点,椅子有霉点付全责;墙面损坏,地板泡涨,床被泡涨,门被顶起来等问题要求我们部分赔偿。共4000;那我是不是应该有3个方面的内容找房东要求我的权益:1、租房期间的修理水道,请家政阿姨打扫水渍,等,换锁等费用;2、5月房子被淹,但是5月到7月3个月,我都正常按时付房租,但是我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房子的权利,房间潮湿,长霉,以及损坏部分物品的损失;3、12月才结束一年的合同,现在要求提前结束,合同租期未满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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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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