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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私自卖地给开发商

广东-惠州 08-02 12:35  悬赏 0  发布者:134224…… 给我留言  回答:(1)
惠州马安镇新楼村村干部私自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并没有通知村民卖土地一事,然后土地面积为200亩地,后面村干部说是政府征收的土地,但是按照国家政府征收土地村民不是应该得到合理的赔偿吗?但那是为什么并没有在征收之前事先通知村民?为什么要到后面才说是政府征收?这样算不算是村干部私自出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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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3 16:43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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