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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四川的因前妻过世了,有两个女儿,因在贵州打工再婚外地,户口迁到贵州有3个女儿一个儿子

四川-成都 08-03 11: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四川的因前妻过世了,有两个女儿,因在贵州打工再婚外地,户口迁到贵州有3个女儿一个儿子,因长年在外国家将四川地基地和土地收回,培了钱,现在和前妻生的两个女儿要和我分这笔赔款,且不赡养,他们有资格分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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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3 11:27
你前妻的,对方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8-03 11:29
您好,须看赔偿款属于谁所有
回复时间: 2016-08-03 11:26
你好,你前妻的,对方有权分割。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方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追问:

虽然没在他们身边但每月给了生活费学费,现任妻子与子女有权一起分割吗

回答:

你好,现任妻子对前妻财产无权分割。子女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8-03 11:27
你好,前妻的遗产,其女方有权继承的。对于赡养,与你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6-08-03 11:28
你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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