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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借款纠纷

 08-03 21:52  悬赏 0  发布者:哈林先生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3)
2013年5月和朋友一起办个小厂,2014年10月因某些原因我退出了,朋友继续在做。他因搬新厂房需要资金,所以我退出后没有马上给我退出的钱,而是承诺我没个月还我一万。结果就一直推说货款没收进来,一直没还给我。至2015年3月零零散散的还了一些,然后2015年3月15日有总结算了一次还写了份借条。注明三个月后本金和利息一起结算,结果又没还情。只在2015年6月收到5000元。别的就一直于各种理由一直推脱。利息也没付清。现在他厂没办了。我怕他没有经济能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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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8时10分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3 21:56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回复时间: 2016-08-04 08:22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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