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蒙彦军  申维丰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苏州金园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欺诈——苏州来客茂商铺投资事件

江苏-苏州 08-05 19:02  悬赏 0  发布者:沧海一粟99 给我留言  回答:(0)
苏州来客茂生活广场由苏州金园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并营销,但在营销商铺时候,却说是只出售使用权,没有证件,保证每年都10%以上收益。来客茂生活广场地处苏州中心地区,商业潜力较大当时苏州金园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向业主介绍,该公司正在做商铺投资活动,只要支付一定资金投资来客茂的商铺,就可以定期收到利息,利率比银行存款高出很多。销售人员称,合同签署满一年,如果需要收回本金,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因此,不少老百姓都信任金园实业的这一举措,纷纷拿出自己的血汗钱购买了商铺,现已有400多业主共投资了1个多亿。
在签署协议后,业主在拿到一年收益之后却被告知公司没钱,要延期支付收益。但延期半年后,业主仍然没有拿到该有的收益,对此,业主通过正常途径与苏州金园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该公司始终推脱。到现在一年半过去了,金园实业始终没有支付一分钱。本该退还的本金也不还。业主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肯给业主做笔录。
现向你们网站的律师咨询,金园实业这样的事件是否属于经济诈骗,构成刑事犯罪?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4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4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70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