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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如何归还

上海 01-28 15:13  悬赏 0  发布者:wuzhiw……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女儿与男方于2011年3月份登记结婚后性生活一直没能成功.,现决定离婚,我们能要回婚前买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和所有的日常用品吗?男方赠送的金首饰和18000元礼金是否要归还,婚宴和婚庆公司的费用如何算.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8 20:31
1、结婚登记前所购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收回;
2、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3、若一直在一起生活,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4、婚宴和婚庆费用需具体分析;
5、可以请律师参与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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