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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

陕西-西安 08-06 16:28  悬赏 0  发布者:udyudy……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14年9月借给别人10万元,有借条。但我是给借款人的岳父的卡打的钱,因为当时借款人拿的他岳父的卡。请问我应该将谁作为被告?我应该在借款人户口所在区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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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6 16:31
将他本人起诉,在借款人户口所在地起诉
追问:

对方在给我写的借款条上把我的名字写错了一个字,当时碍于面子没说,这会影响起诉吗

回复时间: 2016-08-06 16:57
在借款人户口所在区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8-06 20:32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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