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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刑事案件

福建-泉州 08-06 16:54  悬赏 0  发布者:139602…… 给我留言  回答:(0)
家暴致死案情经过
   陈丽明出生于1979年3月7日,是双胞胎。
   1、陈丽明2001年同吴培民结婚,丽明因是双胞胎,自小由奶奶养大,因此不太懂做家务,农活,只勤快到服装厂鞋厂打工,结婚后经常受夫家从精神及身体暴力摧残虐待,致使精神崩溃,在2005年得了精神抑郁症,此种家暴虐待致病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2、陈丽明得病以后,刚开始几年丽明的家翁有带她到医院就医,不但家庭情感方面没有善待,更加变本加厉的侮辱谩骂身体受到更严重的伤害,真是旧伤没好又添新伤,丽明的娘家人才想把丽明的伤情拍照到妇联投诉,妇联几次教育不改以后,建议报警,由派出所教育,派出所也联系村领导干部一同教育,吴培民屡教不改,我行我素暴虐狂的行为让人发指,此种暴虐狂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3、如此严重的家暴,陈丽明的精神病也越来越严重,一经打骂就发病,发病的周期也越来越短,结果吴培民自认为已经医不好就放弃治疗,吴培民对陈丽明只有打骂有病不帮医、任其生死的行为是极不人道的,法律应让他付出代价。
   4、在吴培民对陈丽明得病放弃治疗时,陈丽明的娘家人只好帮其医治,几次过后,吴培民也不愿意,派出所,他们村书记出面由娘家人带陈丽明到泉州三院治疗,吴培民把户口本病历卡、医保卡送到三院,结果吴培民他们村的村书记到中午时间都找不到吴培民送去泉州第三医院,没有户口本病历卡医保证件,三院挂不了号,不接受收病人,像这种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对被监护看护的人如此行为应承担法律的遗弃法。
   5、陈丽明发病,流浪到泉州,路人发现陈丽明满身是伤,精神上有问题就报案,由丰泽派出所收留,派出所打电话到丽明娘家人,因娘家人打工在外,无法去接,娘家人打电话让吴培民夫家去接(培民自己办鞋厂在家,培民他们也没有去接)结果丰泽派出所只好把丽明送到洛江区丽明娘家姑姑家,这种遗弃行为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6、吴培民的家暴手段极其残忍,2015年11月25日晚上11点30分施暴,手持凶器致丽明额头面部流血一小时之久,又抢丽明的电话不让其呼救,后丽明偷跑到打工的老板家呼救,才送德诚医院救治。
   7、吴培民2015年11月10日左右用凶器打击鼻梁面部伤。
   8、陈丽明三餐不继,2016年春节晚上也没有饭吃,娘家父亲送饭过去让丽明吃,大年春节晚上尚且如此,何况平时吴培民没有人性的行为特别是对一个被监护人,被看护人如此对待,更让人发指更应负法律责任。
   9、如此严重的暴虐造成丽明脑部重伤致使工作不了,睡不了,失去生存的空间造成死亡想法的主因。
   10、陈丽明到他们本村农药店买农药,店主知道经过不卖,通知培民的父亲,培民的父亲通知培民,此时,培民是一个监护人,看护人,没有尽监护看护的责任,致其死亡应付法律责任。
   11、陈丽明的死亡是吴培民的直接因素造成的。
    (1)本村农药店知道卖农药给丽明可能会死人的,所以不卖
    (2)培民的父亲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让培民用摩托车带丽明到他娘家,由娘家人劝说阻止,而培民没有这样做主观上有任其死亡愿望。
   12、陈丽明的死亡是吴培民行为上的故意。
   一、培民不听他父亲的话,知道把丽明送到娘家,由娘家人劝说看护,阻止,用亲情感化,丽明就死不成。这是故意行为一。 
   二、培民知道丽明买农药要轻生,不劝导阻止不通知丽明的娘家人知道,还编谎言把丽明送到丽明娘家村里家边,这是行为上故意造成死亡的第二条。
   三、更有甚者,直接用摩托车带丽明到不知情的农药店店边让丽明自己进农药店买农药成功让丽明自己走回家,这种行为故意造成死亡的第三条。(主观杀人意图)
    四、吴培民编造谎言是为了阻止外人向丽明娘家人报信,以确保让丽明死亡。这这种行为故意造成死亡的第四条。
   13、请求公检司法部门为冤死者讨一个公道,为宏扬社会文明公德,为社会的正气,把凶犯绳之于法。
          丽明喝农药(乐果)至中毒昏迷倒地的时间过程
  丽明买药返回监控10:37     监控走路回家应5分钟   准备喝药应2分钟(厨房拿碗汤匙到客厅饭桌,睡房拿白糖到饭桌,睡房房门口走廊饮水机拿水杯装开水再到客厅饭桌)  那么丽明喝农药的时间应该是:10:44隔壁家阿婆在家门口杀鸭听到培民家有大响声叫老公去看一下,应该要1分钟。    隔壁村民看到丽明和农药中毒昏迷倒地急忙走路报信到监控点应3分钟。   监控显示:10:51   这样的话:丽明喝农药到中毒昏迷倒地的时间只有3分钟。11:26分县医院抢救检查记录,无心跳无呼吸20余分钟,经抢救无效死亡。
   疑点:1.剖尸检法医报告胃液20g量不多,3分钟中毒昏迷倒地应该不可能。
        2.县医院检验科检验报告单显示标本状态正常。估计中毒死亡的成份很小。
        3.剖尸检时见到后脑一个旧伤包,里面有死血血块,2个新伤肿包有新鲜血流出,用2条毛巾擦擦过后,新鲜血液又流出,有伤情造成死亡的可能。
       
询问一下:1.这种情况是不是刑事案件?

2.派出所至今(8月6日)还不立案,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应该什么程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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