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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辽宁-锦州 01-29 15:26  悬赏 0  发布者:紫萁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qq空间里发表了一句“一个女乱党说昨天被一个警察看见了”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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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9 20:43
建议不要乱发这种侮辱人格的言论,如果造成很大范围恶劣的影响,而且与事实不符合的话,你是要负担法律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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