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亮  毕丽荣  陈建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单位或个人解冻业务受理文书编号的有关规定

河北-廊坊 01-30 05:43  悬赏 0  发布者:骆鸿雁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银行员工,请问在受理单位解冻业务时,解冻通知书的文号与冻结时的文号不一致,如何判断正确与否,冻结时是2010年民法89号,但解冻时是2011年民法89-1号,是否解冻文书编号应在冻结之后请解答,多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798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1-30 06:14
你好,只要文书所涉及内容和标的一致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1-30 07:59
你好 法院属于工作失误 建议要求改正
回复时间: 2012-01-30 07:23
答:法院做法正确。
我的补充: 2012-01-30 07:24
文号应当一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辽宁沈阳
上海杨浦区
浙江嘉兴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广西柳州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东莞
人气:394679
辽宁 沈阳
人气:1472
山东 菏泽
人气:348254
上海 杨浦区
人气:90483
浙江 嘉兴
人气:658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47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