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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了,有个继母,继母带有一女儿,并且和我父亲有一儿子,父亲去世的时候

北京 08-08 10: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父亲死了,有个继母,继母带有一女儿,并且和我父亲有一儿子,父亲去世的时候,儿子10岁,事故赔偿46万,原先父亲有一套住房,我十岁那年和继母结婚,加上了他的名字,并且写了房产赠予书给继母。未公证,父亲去世那年买了套房子,继母现在说那是借钱买的,父亲去世后,房产证写了弟弟的名字,父亲20个月的工资2万,还有公积金5万。继母说我只能分这些钱,而且只是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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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07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权要求支付工资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17
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07
你好
如果你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提起继承权纠纷的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10
您好,一般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平均分配,根据贡献大小可以要求多分,可以起诉,主张应有份额,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13
这是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15
你好,属于父亲的财产,可有配偶和子女均分,你可以继承属于你的份额,建议委托律师为你争取更大利益,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16
你好,如果你父亲生前没有遗嘱,对于你父亲的遗产你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16
你好,你父亲若未留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你继母及弟弟共同分割遗产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5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8-08 11:13
你有继承权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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