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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房产归属问题

陕西-西安 01-30 14:34  悬赏 0  发布者:dingdi……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与老公2010 10月领的结婚证,他家人与2010年3月全付的购房款,签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名字是我老公, 请问,如果将来办房产证的时候没有我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是吗?  还有,如果我现在由我父母出首付,我还贷款,名字写我,那么这个属于我自己的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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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30 14: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2-01-30 14:44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追问:

多谢你,律师, 还有一点不太明白,婚后我家人出资首付,我还贷款,房产证我的名字,这个可以认定为我的个人财产吗?

回答:

婚后你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你还贷,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是一个概念,因此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1-30 15:07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1-30 15:07
2010年3月出资购买的房子是你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1-30 15:42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02 07:50
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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