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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

江苏-徐州 08-09 19:46  悬赏 0  发布者:w12895…… 给我留言  回答:(2)
江苏徐州
本人在电梯公司工作,电梯维保,驻点工作。
干了8个月,想离职,老板找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扣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无社保,无5险一金,没有节假日和加班费。
目前,有电梯维保作业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公司同事,老板的电话录音,公司与物业的工作函,工作服。
我的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在这个公司工作吗?能要回双倍工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9 20:21
能要回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6-08-09 19:5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

律师您好,我的这些证据,是否足够可以证明。如果不够,还需要什么?

追问:

律师您好,我的这些证据,是否足够可以证明。如果不够,还需要什么?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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