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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河北-秦皇岛 08-10 10:32  悬赏 25  发布者:张先生52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们婚宴定在了某酒店,当时说的很清楚不用他们婚庆之类的,后来我们自己的婚庆去量尺寸,酒店工作人员说必须用他们的东西,费用是5000,于是我们婚庆给我打电话,我就去酒店找他们经理谈,他们经理说那可以不用他们的东西了,但我女朋友已对酒店方面产生不信任,就想退押金换地方,(合同没有,只有一个收据,上面说改日或退订是不退押金,字迹模糊),但是因为他们的疏忽,所以酒店也同意退,鉴于我们已经订一个月了才换地方,我可以补偿一下他们,扣除了百分之30的押金,也就是900元。但上午我跟他们总经理打电话,我们来回折腾的路费要求他们报销,经理也说可以,就当给你们新人包红包了,可是我去的时候,财务说不知道,给经理打电话,经理也装没发生过说不收取别的费用,对于路费只字不提,当时好几个人在场,我也没好意思计较这个,特别尴尬。于是我在没有任何胡编捏造的情况下,发到了网上。后来他们经理给我打电话说我诽谤他们,故意损害他们酒店声誉,还要追究经济损失。难道我们平民百姓这点权利都没有了么。我在没有扭曲事实的情况下在网上表达了我的不满,而且帖子我也删了。因为马上结婚了,还有很多事要做,不然我就跟他们耗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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