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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协议里这样写,并且拿去公正,一定有效吗?

 08-10 13:19  悬赏 10  发布者:bvista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1)
一个朋友要离婚,写明孩子归她,但她丈夫很渣,在协议里写:如果她再婚,并有子女,那她就要放弃她父母房子的继承权,由他们的孩子继承。如果她再婚,丈夫不能住在这套房子里,否则孩子由男方抚养。以上条款有效吗?如果无效,经过公证后会有效吗?朋友还年轻,未必不会再遇到一个好人,也未必不会再有子女,这个协议在民政局签字留底有再拿去公证会有效吗?
问题补充:
以后万一女方有违反以上条款,男方拿着这份公证过的协议去告,男方会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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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10日 13时33分
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是法定的,不会因约定而改变,除非父母立下遗嘱不给某子女。离婚夫妻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并公理公证。若协议离婚的话,
追问:

他们是协议离婚,以上条款就是男方提出的,本来男方要求我朋友如果结婚,就得放弃自己父母房子的继承权,但我朋友觉得不合理,所以最后改成这样。另外,协议里男方有权要求我朋友以后的丈夫不能住她父母的房子吗?

回答:

只要有所有权就有权决定让谁来居住,所有权人之外的人作任何不能限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虽然不知道公证处会不会给公证,但总体来说对朋友没有害处就好了,现在朋友的名声已经被渣男诋毁透了,估计也没有那些问题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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