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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者在得到肇事方赔付后三个月后,再次提出,要求肇

四川-资阳 08-10 15: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交通事故中,伤者在得到肇事方赔付后三个月后,再次提出,要求肇事方赔付超过保险公司所赔付的钱、也就是误工费和护理费赔少了、想再由肇事方赔付5000元,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钱是在伤者出院时由肇事方提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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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0 15:10
如果系实际损失且未赔偿,可以主张。
追问:

我-2016-08-15 22:00 当时伤者出院就要求得到钱,保险公司又不同意给钱、于是双方协议,先由肇事方支付伤者9000元。最终赔付由保险公司结算赔付为准。后保险公司共赔付了6000元,他们是按误工费60每天,生活费20每天,护理费50每天算的。总共算下来都不到9000元,可三个月后。伤者又不同意这样的赔付,要求,误工费要80每天,生活费50每天。护理费80每天、所以,他要求肇事方再赔付他60000元。如果不支付,他就向法院起诉。像这样的情况,肇事方该如何应对?

回复时间: 2016-08-10 15:18
您好,可以拒绝对方不合理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6-08-10 15:19
可主张实际损失。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10 22:15
你可以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
回复时间: 2016-08-10 15:18
你好,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的。若是实际务工损失有那么多,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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