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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配

安徽-合肥 01-17 10:50  悬赏 25  发布者:依玲梦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因拆迁规划,两年以后分房子,现户口本上户主是我父亲,有我母亲,我是长子,我的儿子,我妹妹,还有我妹妹的女儿。按地方拆迁安置办法,根据户口算所得平方,那意思就是说我和我妹妹得到的平方是一样多的是吗?对于我父母房产,正常情况下哪些人可以继承啊?我老婆的户口不在家里也可以继承吗?我妹妹的女儿能否继承呢?
问题补充:
儿子、儿媳、孙子、女儿、女婿、外孙、外孙女这几人中第一继承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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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19 14:40
按户口所得平方当然按户口分配。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另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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