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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首付,婚后办理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一起还贷,离婚该如何分割?

新疆-喀什 02-01 19:10  悬赏 5  发布者:落叶1234……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7年老公7万元首付一房,其中借我2万有借条,09年3月办结婚登记,10年1月房产证办下来写的老公的名字,剩余是老公的公积金贷款,10年开始还贷至今,如果现在离婚如何分割?如果在房产证上添加我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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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1 21:40
如果诉讼离婚判决可能认定房产归登记一方。依法: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你和男方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很难将房产登记在你名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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