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晓航  北京孟宪辉  王皓  李开宏  
该问题已关闭

我怎么立遗嘱才能将遗产变为个人财产

山东-淄博 02-02 14:26  悬赏 10  发布者:lvshi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三个子女,我其中一个儿媳很有可能将来和我的儿子离婚,我有一套老房子在我的名下,将来肯定会拆迁换新房子。我想立遗嘱说明拆迁时我儿子得到遗产后,这个儿媳和他离婚时不能分这一部分的遗产(财产),即我儿子得到遗产不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怎么立遗嘱才能将我这个儿子应得的这部分遗产变为我这个儿子的个人财产,还不能影响其他子女的继承。请重点指出法律依据那一条。我现在不便办理赠与手续,只能立遗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2 16:21
建议电话咨询,以便更有针对性的解答你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2-02 14:35
你好,你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出,该处房产在你百年之后由你儿子等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其中你儿子继承的份额由其个人享有,属于其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2-02-02 14:37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755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7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6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5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