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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湖北-武汉 02-02 14:51  悬赏 10  发布者:爱似流星 给我留言  回答:(4)
孙律师您好,我和我女友的分手情况如下
由于甲方和乙方同居三年多来,未婚,现如今有一小男孩(已满三岁),小孩在我老家满月后就带回外婆家一直抚养,期间每年我也给过外婆一千块钱的小孩生活费,小孩生病吃药打针我和女友全都负责了的,三年来我们上班所发的工资都是各领各的,生活费用大多是我出。最近因各自的工作及生活环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提议,双方协定之后,决定分手。
本着和平分手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定以下协议: 
一、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在同居期间没有任何共同财产。
二、债务:甲、乙双方在同居期间没有任何债务。
三、小孩抚养问题:经甲、乙双方认真考虑后协定,小孩由甲方负责抚养,包括以后小孩成长需要的全部费用,即甲、乙双方分手后,乙方不负担小孩今后任何费用。
四、其它:
    甲、乙双方分手后,双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其它形式干扰对方的生活,否则一切后果由肇事方承担。
孙律师,上面是我写的分手协议,请看一下还有什么遗漏之处,请指点,谢谢!
问题补充:
现在女友说什么我们有共同财产,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她有权利那样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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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2 15:00
协商确定。
追问:

魏律师您好,按我这个情况,我能那样写协议吗?请详细给我解答,谢谢了!

回复时间: 2012-02-02 16:42
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2-03 12:34
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2-03 14:40
你好,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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