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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口水电站施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村民好苦!

湖南-怀化 02-02 16:48  悬赏 0  发布者:赫尔辛基 给我留言  回答:(2)
托口水电站施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村民好苦!

托口水电站的主体工程从2004年开工到现在快5年了,进展十分缓慢。特别是2006年09月被以“非法征地”停工以后,几乎彻底瘫痪下来。直到2009年9月在省府强令下施工,但施工不到一个月,即10月24日,施工人员居然持刀砍人,发生了著名的“托口群体事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
细看下面就能明白:
   
    一、设计方案与国家政策脱轨。
    
   客观地讲,托口人民听说托口要修水电站的消息后,奔走相告,欢欣鼓舞。但当工程开工大约一年以后,人们的欢迎态度渐渐的冰冷了。不仅补偿标准低得可怜,而且动辄抓人关人。最严重的要数2006年09月05日把沅河乡清水清村的五名村民关了5到10天。这五名村民出来后,一直告状,至今不断。工程也就在月底被查出“非法征地”而停工了。
    由于电站的移民安置补偿方案至今没有完全公开,无法获得具体的资料,但从开始300元/坟、木屋168元/平方米的拆迁补偿费中可见端倪。
    这个时候,托口人开始注意收集国家有关的政策,才发现实际补偿与国家政策严重脱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而洪江市政府明知国家严禁“以租代征”,但偏偏按每年625公斤/亩的稻谷收购价(每百斤92元)折款给村民,其他三项的补偿项目只字不提。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但这里却要把它们按5%除出来。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但托口水电站偏偏要搬出2003年怀政办发的文件来作为补偿依据。
   怀化市确定迁坟每冢1200---3000元,但洪江市给托口的一律400—500元!
   房屋的补偿标准怀化市规定,如果按政府规定的时间搬迁的,按搬迁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100元,但洪江市按每户每人奖1000元;搬迁费到处都是一次性付清,但洪江市居然分三次支付,把旧房子拆下来支付30%,修到一半的时候再支付40%,还有30%待政府验收合格后付完;
   《怀化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确定政府的“停建令”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但这里却对2004年后老百姓的“实物”,不予认可!工程因“非法征地”而耽误的时间损失居然要老百姓买单!
   国务院[2006]471号令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之和按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16倍计算,但洪江市偏偏按2005年前的年产值计算......
   
   二、省政府行政不作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应当将每年耕地的年产值公布出来,但省政府除了在2005发了个湘政办【2005】47号文件外,再也没有公布新的年产值。年产值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基数。按照国务院【2006】471号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是按“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年产值的16倍计算的,而不是按2005年前三年的年产值计算的。何况省政府【2005】47号文件出台在前,国务院【2006】471号令出台在后,旧文件必须要服从新文件,地方必须服从中央!托口的土地是2009年被征收的,其年产值必须是2008年前三年的平均值,怎么还要按2005年前三年的年产值来计算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要求各省尽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办发29号文件要求,抓紧研究,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办法。但至今快二年了,还不见省政府有在此方面的实施办法出台。
    省政府不按国家政策要求落实,下面的各级政府又怎么来做?
    当然不排除项目法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和省政府某些官员共同牟利的可能性!因为托口水电站工程项目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的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的。
    既然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也“出资”了该水电站,那就是该项目的大股东了,为了该集团的利益,他们肯定在设法规避国家政策,指望他们按照国家政策设计移民安置补偿方案,真是白日做梦!而省政府对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出资参入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不可能不知晓,对设计院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显示公正的行为不可能不知晓,但为什么任其所为,不是共同牟利,又是什么?
    
   三、各级官员都怕担责,老百姓信访的渠道被堵死,有关方面甚至采取高压手段对付村民。
    
   由于省政府、怀化市政府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作依据,下面的地方官员不仅无法具体操作,甚至连说话都小心翼翼了,生怕说错一句话就被“革命”了!电站的移民问题,与地方政府反映,毫无作用,谁要信访,谁就“涉嫌严重违法犯罪”!上访的渠道被堵死,移民只有“群体”发泄自己的不满,而有关方面居然采取高压手段对付村民,仅仅6月至7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朗溪村村民就被托口派出所传讯问话达三次之多,更严重的要数10月21日,派出所一下就提讯朗溪村四名村民!
   所以,现在地方官员与托口老百姓的关系十分紧张!
   四、对该水电站复工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由于该水电站在2006年09月底因“非法征地”被停工,虽然去年04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该电站,但不少人认为,“核准”不是“批准”。人们对“核准”并不十分关心,更关心的是国土资源部是如何处理这起“非法征地”的案件的,又是如何批准该水电站复工的。
    老百姓要求看正式批文,才能动工。施工队居然亮出了铮亮的钢刀来回答村民!
   五、三、四千城镇居民如何安置无人知晓 
   
   托口并非是一个纯粹的农村,还有三、四千城镇居民,但对这麽多的人究竟如何安置,不见有政府的只言片语,这群人绝大部分是下岗工人、无业游民和老弱病残者,生活本来就没有保障,被这么一迁,心里更是没底了!
   六、在请求托口水电站补偿项目中依法安排“失地农民的社保资金”时,某官员称:不可能的,水电站不可能养着你们这帮农民!那么农民以后的生活保障又在哪?既然占我们一方水土,为什么不能养我们一方的人民?
   
   以上的种种问题,都很现实地摆在各级政府的面前,托口人民是那样的相信政府,相信我们的党,满怀希望地等待政府的解决办法,从2004年到2009年,足足地等了五年,谁知2009年8月4日,湖南省省长周强到托口视察,在托口移民毫无安置的前提下了三个死命令:大坝9月底以前必须开工;明年5月底以前托口库区的移民必须迁完;11月底,第一台机组必须发电!
   地方政府在此巨大压力之下,只好向移民承诺:“这个补偿标准是暂时的,等大坝开工后,补偿标准肯定会大幅度提高”!村民在此承诺下,陆陆续续地签字,开始拆迁。9月底,大坝如期开工。村民开始要求政府履行诺言,谁知政府官员个个缄口结舌,甚至还诬蔑村民在“造谣”。于是10月15日,朗溪村开始有一部分村民在托口新集镇阻工。
   20日水电站指挥部负责人答应在23号正式答复,谁知第二天早上,派出所就抓了朗溪村四名村民。结果,村民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集聚的人越来越多,派出所被迫将人放了。23日,洪江市来了几位领导,对村民提出的要求,居然说“发改委”不同意,没办法。村民感受到了极大的愚弄,群情激愤,第二天,托口一下子集聚了千多人到清水清大坝阻工。
   村民是无辜的,也是可怜的!更是善良的!他们没有别的办法,“阻工”是移民最终表达意愿的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如果这个渠道也走不通的话,那就不是赤手空拳的阻工了!
   当然,国民党八百万军队都对付了,还怕托口几个“山民”?!
   是的,政府掌握着国家机器,力量是巨大的,但人民掌握着国家的命运,力量是无穷的!
   因此,搞好托口水电站,必须首先搞好移民安置补偿工作,这才是顺利修建电站的唯一出路,千万别打歪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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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2 21:2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以便得到准确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2-03 12:03
面询律师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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