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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罪

新疆-乌鲁木齐 08-13 12:23  悬赏 0  发布者:xiaoba…… 给我留言  回答:(13)
2009年以前,政府是把这块划给牧民放牧。并且1995年发了草原证,2009年10月底农场主与牧民协商开垦成种麦子地了,2013牧民说农场主给他们给的地转租费用太低,上访,然后政府出面让开垦的农场主再次交牧民补偿费用,按着国家标准交,当时是政府出面收钱,向牧民补偿,现在公安以毁林罪把农场主抓了,拿出是2014年林权证。请问这个罪能构成吗?
问题补充:
法院已经判了几个农场主,现在继续抓人,像这样情况大概有100多好人,请问没有抓的农场主现在怎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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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3 12:46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关于毁林罪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十一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关于盗伐、滥伐林木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株为起点。
 我认为单纯仅仅以林权证就认定构成犯罪,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此罪构成必须是由毁坏林木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故不能认定为犯罪。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追问:

许律师,您好!

怎么样才能取得国家公益林的林权证了?农场主想知道通过那些程序,才能把一块地变成国家公益林(详细的过程),假如一块地从1995年至2009年是草地,2009年开垦成麦子地,到至今还在种着麦子,林业局2014年说这一块地是国家公益林。并出示2014年办的林权证,林业局把一块地变成国家公益林要不要通知这块地的所有者,而这块地的所有者是牧民,(牧民有草原证,1995年办,使用权限30年)这样农场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回答:

办理林权证是需要林业局批复的。并且公告公示的例如关于同意新疆刀郎枣业有限公司办理林权证的批复


2014-3-30 16:59:21


新林资字〔2013〕766号

阿克苏地区林业局:
《关于新疆刀郎枣业有限公司办理林权证的请示》(阿地林〔2013〕2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把做优做强特色林果业确定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柱产业。我厅积极支持符合自治区林果业各项政策规定的龙头企业入驻当地发展林果产业,并原则同意新疆刀郎枣业有限公司林权证办理申请。
二、请你局进一步加强林权管理,指导阿瓦提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规定,办理新疆刀郎枣业有限公司权属登记和发证工作。
此复。
你们的草原证还在有效期间,30年内,如果发生变更必须要通知到位,否则不能两证是同时有效的,草原合法有效。那么毁林罪的慧琳行为不成立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的。
关于草地的开垦行为虽然有瑕疵,有违规用地的行为这个不对,但是不至于达到毁林罪的标准,这个是我的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6-08-13 13:14
你好!
1、刑法上没有毁林罪,只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但这三个最都要求行为人必须有非法采伐、毁坏、盗伐、滥伐的行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要求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其他植物,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要求非法采伐的数量较大。
2、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必须有农场主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其他植物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证据。
3、如果农场主不存在毁坏采伐林木的行为,公安机关以毁林罪把农场主抓起来,属于非法办案,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控告或向纪检委举报。
4、2014年林权证不能证明农场主盗伐、滥伐、毁坏林木或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其他植物的行为,只能和其他证据一起使用,才能作为证明刑事犯罪的证据。
5、如2009年10月农场主开垦种麦子时,存在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的情形,如果数量较少,属于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至2014年11月,已经过了追诉期,公安机关不能在立案追究。如果数量巨大或特别巨大,3年-7年有期徒刑刑罚,追诉期为10年,则没有过追诉期。
6、建议你回想一下开垦农场时及其以后的情形,农场内有无树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有是否办理了采伐证。如没有的,可以向当地牧民取证,可以录音或让他们出证明,然后提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查明后会撤案放人。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08-13 13:18
法律依据:
1、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 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刑法》345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进行调查
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

1995那儿畜牧局给牧民发了草原证,2009年开的地人从牧民哪儿租过来,不是林地。到2014年林业局出示了林权证。林权证是2014办的,我想问种地人是毁林了还是毁草了。毁草了承担什么责任,毁林了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你好!
1、2014年办理了林权证,说明农场里有林木,如果这些林木没有非法采伐、毁坏的,是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如果毁草的话,其中存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就涉嫌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当然这是要有证据证明的。
3、如果毁的草里没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占地数量较大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构成犯罪的,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非法开垦草原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中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占用草原的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定罪处罚。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温律师,您好!
现在地上有农场主自己种的7亩地白杨树,树还在,没伐。林业局出示的林权证是农场主2009年开的那500亩地都是林地。出示是2014年办的林权证,但农场主从2009年到至今,都在地里种着麦子,请问这样情况农场主承担什么的法律责任。谢谢!

回答:

你好!
1、没有伐林木就不用承担责任。
2、林权证登记不属实的,可以要求林业部门变更。
3、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可以委托律师或通过亲朋好友通过当地出租户及其他知情人证明,还可以到国土局调取卫星照片作为证明,证明该地上没有林木,更不存在滥伐、盗伐的情况。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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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13 18:25
可能涉嫌犯罪。
追问:

种地人向牧民交地租,有向政府交交地租,一块地同时向两方交地租。这样也涉嫌犯罪吗

回答:

与是否交租无关,一般无资质从事开垦工作可能涉嫌犯罪。

追问:

1995那儿畜牧局给牧民发了草原证,2009年开的地人从牧民哪儿租过来,不是林地。到2014年林业局出示了林权证。林权证是2014办的,目前土地部门登记的还是草地,我想问种地人是毁林了还是毁草了。毁草了承担什么责任,毁林了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林权证或土地规划资质。

回复时间: 2016-08-15 10:32
应当不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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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16 11:22
哇塞,这个很难判断的哦。建议你们一起委托一个律师做法律顾问,分析法律风险,防止被抓走哦
回复时间: 2016-08-13 12:27
国家默许的,不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6-08-13 14:10
1、农场和农场主是谁批准的,土地是谁的;2、如果农场主不是合法的,土地(林地、草原)使用权有没有依法取得,毁林开荒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3、政府(应该是乡镇个别领导肯定没有书面的证据)让补偿不等于,农场主取得了土地(林地、草原)使用权,不等于可以毁林开荒;5、现有的农场主应该聘请律师结合自己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分析情况,主动投案自首,说明情况,争取从宽从轻处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2009年以前,政府是把这块划给牧民放牧。并且1995年畜牧局给各家各户牧民发了草原证,2009年10月底农场主与牧民王三协商,牧民王三把他名下的地转租给农场主。说是他们这些地政府容许他们种植麦子,农场主就开垦成麦子地了,在写租赁合同是把政府容许种成麦子这一项写入了合同中,有100多好农场主都是这样情况,2013当时有100多好牧民上访,都说占他们地的农场主给的地租费用太低,然后市政府组织土地局、林业局、畜牧局,市长等几个部门出面让开垦的农场主再次向牧民交补偿费用,,按着国家标准交,当时是市政府出面收钱,向牧民补偿,农场主给政府交钱票据有,票据上注明的是牧民的地租补偿,2014年底公安以毁林罪把有些农场主抓了,2015年把有些农场主已毁林罪判了,判的依据是林业局拿出是2014年林权证。说是毁林,请问这个罪能构成吗?
法院已经判了几个农场主,现在继续抓人,像这样情况大概有100号多好人,请问没有抓的农场主现在怎么去做。才能保护好自己。当时没水,地面上什么东西也没有,牧民无法放牧,才转租给农场主的,没有采伐证。像这样怎么办

回答:

现有的农场主应该聘请律师结合自己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分析情况,主动投案自首,说明情况,争取从宽从轻处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这些事情公安很清楚,只是有些罚了款被抓,有些罚了款没抓,农场主同时向政府交地租,又向牧民交地租。这样也构成犯罪吗

回答:

1、每一个案件,情况肯定不一样,如果认为警察办案违法,包庇犯罪,可以投诉举报;2、农场主向政府和牧民交钱(应该是违法买地)然后毁林毁草开荒种地,情节严重也构成犯罪的,交钱不是可以违法犯罪的理由,但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

回复时间: 2016-08-13 21:09
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所有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方案。
回复时间: 2016-08-14 09:30
找律师帮助辩护
回复时间: 2016-08-14 10:15
这种情况公安以毁林罪把农场主抓了,法院判农场主有罪,法律上和情理上都说不过去。
建议委托律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8-14 19:32
可以委托律师的。
回复时间: 2016-08-15 09:21
你好
 1、2014年的林权证在政府允许农场主开垦补偿之后,发不溯及既往,可以到当地检察纪检部门反映
 2、刑事案件,分析的再仔细,没有律师的实际介入和帮助,只能在案外被动猜测,无济于事,建议委托律师深入调查介意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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