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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误工时间的确认日期?

 01-18 21:36  悬赏 20  发布者:阳阳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5)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伤残持续武功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的前一日。
我于08年1月10日鉴定为七级伤残为由诉讼到法院进行人身损失赔偿,法院没有采信结果。支持被告于08年8月25日,重新做伤残鉴定8级为理由进行判决。开庭后,被告提出8级伤残鉴定还高,法院再次支持鉴定。于09年3月12日作出7级伤残鉴定结果,后经开庭后激烈论证确定为7级伤残判决。请问我伤残后不能工作,持续误工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应为08年1月10日?还是09年3月12日正确.请给与正确解答。
问题补充:
2.法律规定:定残之日也就是说不管做过几次鉴定结果如何,法院最终采用的是不是最后一次鉴定为鉴定之日,那么误工之日就应为最后定残之日,况且病情至最后定残之日都无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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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程才律师
  • 电话:15853131112
  • 36809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1月19日 22时12分
你好,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一定争议,一是法院有根据案情的裁量权,二是如确有争议,应以鉴定结论为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有法可依才是正确的,枉法判决必然有异议。共产党最讲认真,既然制定了条例形成了规定,是中国人就必须依法办事坚决执行才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18 21:53
定残的前一日
回复时间: 2010-01-18 22:59
应为08年1月10日前一日。
回复时间: 2010-01-19 08:32
应为08年1月10日。
回复时间: 2010-01-19 09:33
我认为应当是08年1月10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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