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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归属

福建-福州 08-15 08:28  悬赏 0  发布者:137998…… 给我留言  回答:(3)
工程涉及三方,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我方材料供应商加现场施工,我方与乙方只有口头要约,未形成书面合同,
在材料问题上,乙方仅仅支付了一半材料款,当施工进行到一半时候,我方向乙方讨要施工进度款,乙方以忙为借口拖延。乙方还要求说如果再不去施工就换施工队,我方想到甲方现场把材料拉回,我方这样是否违法?这批材料从法律角度讲是否仍旧属于我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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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5 08:36
这是可以认定是你的财产的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4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15 12:22
可以的,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8-15 08:30
可以拉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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