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徐荣康  罗雨晴  
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因没有探望孩子,给抚养孩子方要精神损失费的吗?

 02-08 10:00  悬赏 0  发布者:qqyy2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安阳 回答:(1)
离婚后,他没有探视孩子,一年后强制执行付清离婚前的抚养费,之后又起诉探视权,还要精神损失费(是之前他付给的抚养费的两倍),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受理吗?这属于精神损失的范畴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08日 10时01分
不属于精神损失费的范畴,原则上法院不会受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陕西西安
福建福州
山东淄博
河南驻马店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3242
广东 东莞
人气:387412
河北 保定
人气:288510
陕西 西安
人气:587442
湖北 襄阳
人气:447930
广东 深圳
人气:2126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