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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离职,不交接不能走人?

 02-08 11:12  悬赏 20  发布者:miria_……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3)
我于2012.1.9日与广州仕邦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派遣到南宁宅急送任招聘培训专员,工作涉及公司员工档案合同的管理,但是档案室的钥匙不为我保管,存放档案的柜子也无锁。现在我仍在试用期,已经提前两星期提出离职,也说好到20日离职,跟用工单位打过招呼,递交辞职信并且领导已经签字,但要求招到人来交接才能走,想跟派遣公司递交辞职信,但是该公司有很多分公司,不知该递给哪一个,且不知具体要给哪个人签收。这个岗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若到时候招不到人,无人与我交接工作,我是不是便不能走。以及,要递交给派遣公司的辞职信,我应该寄给谁?工作不完全因个人原因不能交接完毕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要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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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08日 15时40分
如果是公司原因造成 不交接,公司承担。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8 11:13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0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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