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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重婚问题

广东-深圳 02-08 22:09  悬赏 0  发布者:Amimi 给我留言  回答:(5)
两个内地人到香港登记结婚,没有律师公证的,只有两见证人和结婚证书,但在内地查询不到结婚记录,如果一方将来有外遇,能否在内地告他,定他的罪,财产又要怎样分配呢??
问题补充:
到香港登记,是按香港婚姻法,还是大陆的婚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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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8 22:30
可以在内地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08 22:50
如果他在内地再登记击昏仍然是涉嫌重婚罪。财产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2-08 22:19
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就应该离婚。如果没有离婚,又在内地与人登记结婚,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仍然可能构成重婚罪。
回复时间: 2012-02-08 22:27
1、到香港登记,按香港的法律。在香港登记后,若一方又在内地登记结婚,则构成重婚。若只是有外遇,不能认定为重婚。
2、若构成重婚,可在内地控告。
3、定重婚罪并不当然分配财产,只有离婚时才分财产。若因一方重婚,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财产,对重婚一方少分或不分。
追问:

那他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共同财产呢,还是得婚后购买的

回答:

1、婚前购买的房产算个人财产。但若是婚前付首期,那么,对婚后供楼部分的价值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08 23:22
这只是属地管辖和适用法律问题而已。婚姻效力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所以在香港结婚,在大陆是承认的,如果在内地有外遇,看是否构成大陆的重婚罪的标准,如果构成是可以追究重婚罪的责任,人如果在大陆,大陆是有管辖权的。这属于单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要求赔偿。若有具体需要,可以约见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

谢谢,希望将来不要发生需要找到您的事情

回答:

呵呵,这要靠你们双方共同努力了。你随时可以找我,但是最好不是这方面的事情。祝幸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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