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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究赔偿的问题

广东-汕头 02-09 11:47  悬赏 0  发布者:ouyang……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个女孩在出生后几个月因为计生政策,其亲生父母为了生男孩就把女孩送给他人抚养(无正规手续),期间未付任何抚养费,而该女孩因为养父养母家庭情况很差只有初中未毕业文化程度,因此长大后经济情况一直不好。再女孩23岁的时候和其生父生母相认(无正规手续),在2年后,该女孩结婚,生父生母没有给予这女孩经济上的援助,导致该女孩在婆婆家受到轻视。现在请问,该女孩有没权利向其生父生母追究经济补偿?该如何做?
附带女孩生父生母家庭情况:其父:公务员(正科级),其母(待业在家)。大女儿、二女儿已出嫁,最小的儿子在外当兵。家庭情况较好。
回答越详细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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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9 11:53
现在要去抚养费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追问:

您好,如果要不到的话,该女孩有没什么其他权利,比如继承权或者分遗产的权利。需不需要走什么正规程序,重新认该亲生父母?

回答:

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她和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收到任何影响,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2-02-09 12:35
建议与律师维权,看有没有补救。
追问:

您好,如果要不到的话,该女孩有没什么其他权利,比如继承权或者分遗产的权利。需不需要走什么正规程序,重新认该亲生父母?

回答:

其他详细情况请与律师面谈。QQ9674892.电话1354252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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