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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问题

北京-昌平区 02-10 17:53  悬赏 0  发布者:kelida 给我留言  回答:(11)
买现房,合同面积723.6平米,并写明最后面积已测量单位实测面积为准。交房时卖方出具测量单位实测面积723.6平米。在买方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卖方说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多出10.1%,让补上这个差出的款,才给办证。买方不同意,问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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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0 20:15
卖方要求没有依据,应按合同约定办证。
至于面积误差问题,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的,买方同意收房的,超出面积归买方,但买方只补交付超出面积3%以内的价款。
回复时间: 2012-02-10 18:08
答:卖方说的不对,3%以内的部分房款买方补上,3%以上至10.1%的部分房款由卖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2-10 18:43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8:49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9:33
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2-10 21:30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回复时间: 2012-02-10 22:17
如果是确实超过了约定面积,那么根据规定3%以内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价款不上,超过的部分卖方无权要求支付房款。
回复时间: 2012-02-11 08:16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2-11 08:20
看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2-11 23:25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12-02-13 13:29
您好!面积误差问题,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的,买方同意收房的,超出面积归买方,但买方只补交付超出面积3%以内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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