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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诉王宝强案侵权,不正当男女关系是由宝宝证明,还是有马蓉提出反证?

 08-19 19:01  悬赏 0  发布者:陈震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看了好多关于宝宝和马蓉离婚的新闻,宝宝离婚声明指出马宋不正当男女关系,马蓉起诉宝宝名誉侵权。如果马宋没有所谓的关系既可以说宝宝侵权,如果有即可说明宝宝没有侵权。

但是这里马宋的男女关系是否正当是由宝宝提出证明?
还是由马宋这边提出没有不正当关系证明?
为什么说的人都不一样啊?
问题补充:
原告指的是王宝强,还是马蓉?
这里是两个案子,离婚,王是原告,马是被告;名誉权马是原告,王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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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19日 19时06分
应该由主张一方提供相关证明,应该由原告提供
追问:

原告指的是王宝强,还是马蓉?
这里是两个案子,离婚,王是原告,马是被告;名誉权马是原告,王是被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解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9 19:10
您好,应该由原告提供
追问:

原告指的是王宝强,还是马蓉?
这里是两个案子,离婚,王是原告,马是被告;名誉权马是原告,王是被告。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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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19 21:41
宝宝,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19 22:21
你好,由王宝强提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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