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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十年后感情不合,一方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拿走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吗?

广东-深圳 02-11 12:24  悬赏 0  发布者:arly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与未婚夫因工作生意繁忙,加上感情不合,十年没能办理结婚手续,一直同居,同居期间成立一公司双方共同经营。现双方要分手,但他太霸道,爱财如命,蛮横无理,同他协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是商量不通的(尽管他明白哪些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他希望我一分钱也不要拿走才好。所以,为了我自己的利益不受到太多的损失,我决定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拿走我们共同财产的一少半,请问我如果这样做会犯法吗?他如果去法院告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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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1 13:31
1,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追问:

谢谢您详细的叙述!我们2009年开的公司注册资金十万元是他出的,当时为了减少麻烦,帮助我们注册的人建议我们分成两个股东,于是他就把十万元分成两份:他一份9万元,我一份一万元,就这样,我们一起经营,赢利部分除了厂房租金、员工工资、我们吃住(没有工资)等各项开支外,剩下的他就存在银行(账户名是他的)。他多次考察已确认我不会不经他同意就取钱,所以让我知道密码。但目前不清楚他是否已把密码改了。因他脾气很暴,经常无理发火,曾经赚我做饭不好吃、说我太讲卫生注定是苦命人等,无理找麻烦打我不只百次了,所以他的银行卡我不敢动。目前他在找我麻烦,让我空手滚走,我想我是应该跟他分手了,可我很担心他修改银行密码或把钱转移走,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呢?诚请给予指点!

回答:

1,具体可以先打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6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1 13:38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1 12:51
同居财产有你一半  先拿一半 再协商  告你正好 关键是证据能证明同居及同居期间的财产收入
 仅供参考 斟酌处理  男人蛮横不是错  十年不短 爱财比花心好 登记也不错
回复时间: 2012-02-11 13:12
同居期间你本来就有一半财产所有权。如果起诉你可以把你们之间的财产关系核实清楚。
回复时间: 2012-02-11 15:02
同居期间财产问题的处理原则有:
第一,双方共同的收入与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但一方有证据证明是按份共有的除外。
第二,各自个人名下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如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三,各自个人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第四,如果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但各自对外产生的债务属个人债务。如果一方提出相反的主张,必须举证。
   因此你可以根据以上原则先大概理算清楚财产,再有理有据的处理,我想这样一来日后双方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对簿公堂,对你都是有好处的,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更把握。
追问:

谢谢您的答复!您提到的第二条中“各自个人名下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如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我不明白,请问我们共同经营公司所得收入除了各项开支外,都存在了以他的名字开立的银行账户里,账户名是他的,那这钱就全部归他所有吗?

回复时间: 2012-02-12 09:38
建议在律师帮助下收集保留证据,然后采取法律措施。
不要私下拿走财产,否则可能遭致麻烦和损失。
我相信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正大光明地维护你的权益,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追问:

谢谢您的建议!你说的有道理,但是如果他把我们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全部转移走了,我采取法律措施后确定就能追回来吗?

回复时间: 2012-02-13 15:19
最好是委托律师介入,那些财产中本就有你的一半,在确保财产不被他转移的情况下,可以先弄清楚财产的数额,再和他分。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吕助理解答)
追问:

收到您的答复,我很高兴!我认同您的观点,请问我们共同的财产是存在了以他的名字开设的银行账户名下,也就是说银行账户名是他的,从法律角度讲这钱就归他了,还是我们所共有呢?还有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他已经把财产转移了我怎么办?还能通过法律措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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