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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东是否有责任

 02-11 15:31  悬赏 25  发布者:zhl_wj……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47)
因为房屋拆迁,我母亲于2010年夏天开始在某村租一小院,该小院是80年代初建的,没有暖气,租房无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房东不在此居住但是经常过来收房租电费,或者修理水管喂狗等。东边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是厨房,两间房中间有面火墙,可以在厨房烧火考热火墙取暖。年前我母亲在该房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经警方勘探,系火墙土坯崩坏,墙砖外露,一氧化碳从砖缝泄露,并且我母亲也未曾开窗透气。当初租该院时房东是否曾经提及火墙可否使用一事已无从知晓,并且租房当初火墙土坯就有崩坏,崩坏处一直用挂历纸掩盖着。前年使用该火墙时没有出现问题。
  请问这个案件里,房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起诉房东的话,最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赔偿等)。
问题补充:
发现火墙土坯崩坏系租房以后。租房后,火墙只在去年使用了一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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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2日 14时10分
房东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作为房子的出租者,房子存在安全隐患,房东应该承担安全告知义务,作为承租方,你母亲也应该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以房东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建议你和房东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现在有个案例和你的情况比较类似,你可以参考一下
煤气中毒祖孙俩身亡 房东未做提醒赔偿五万
2009年9月,小张一家来到上海,租借了一套毛坯商品房。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小张下班回到家里,闻见室内充斥着煤气味道,四下查看,发现房子窗户关闭,煤气灶呈开启状未见火星,灶炉上放置清洁的锅具。在小张关闭煤气灶开关、开窗通风后,意外发现婆婆和三岁的儿子昏迷在客厅,于是她立即报警,结果抢救无效,二人最终死亡。

后经鉴定,结论为小张的婆婆及儿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小张夫妇将房东及燃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方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人民63万余元。一审法院查明,2009年3月,燃气公司对小张借住的房屋煤气使用安全进行检查,查明煤气灶不带熄火保护装置,所以,建议更换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煤气灶。房屋的前租客在检查告知书上签名确认。法院审理后判决,房东赔偿小张夫妇人民币5万元。小张夫妇不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以案释法

房东未尽义务当担责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房东作为房屋出租人应当对提供的燃气设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同时对承租人使用燃气设施履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义务。房东作为煤气灶的提供者,未尽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一审法院判定的赔偿数额,法院予以认同。另外通过燃气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了他们已对出租房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据此,一中院维持了一审原判。
追问:

请问房东应承担部分责任的话,应承担几成的责任,如果法庭判决的话,结果会和这个案例一样,房东只赔偿几万元(10万以下)么?谢谢

回答:

我认为应该是主次责任。自己是主要责任,房东是次要责任。主次一般是三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1 15:54
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15:57
因房东提供的房子火墙土坯崩坏,墙砖外露导致了损害的发生,因此房东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16:01
房东提供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有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16:02
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16:43
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房东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母亲未开窗透气是造成中毒的原因之一,所以只能要求房东承担部分责任。如果起诉房东可以获得部分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2-11 18:14
你好;我认为房东没有责任,因为;1、当初租该院时房东是否曾经提及火墙可否使用一事已无从知晓;2、烧火炕、火墙,应该注意安全,年年检查、检修,是生活常识;3、你们租房已经几年了,开始并没有问题;4、租房当初火墙土坯就有崩坏,你们知道,就应该及时检修或者要求房东检修;所以我建议你们不要起诉,尽量和房东协商,争取给一些补偿,是最好的办法。
回复时间: 2012-02-11 18:37
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2-11 20:00
这房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即火墙土坯崩坏,而你母亲未开窗透气功也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综上分析,房东应对你母亲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20:09
你好,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首先,房东有修理的义务,如不修理就要告知存在安全隐患。否则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20:20
依据你说的情况我认为房东有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20:20
本案还是有点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2-11 21:29
我认为房东有部分责任,可以先与房东商量赔偿事宜。
回复时间: 2012-02-11 21:34
房东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2-11 22:58
房屋出租人对其房屋应当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也就是说应当对其房屋的安全隐患瑕疵进行及时的维修以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及人身安全,此案中的出租人应当对该承租人也就是你母亲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是主要责任;
你母亲未曾开窗放气,自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曾经有类似案例法院判决是房东与承租人的责任比例是七三开,即,房东承当百分之七十,承租人承当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1 23:02
租房之时已经知道火墙土培有损坏,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修理之后再使用,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有漏逢,烟雾就会危及人身安全,这也是常识,且损害发生是火墙损坏和未开窗透气两方面的原因,这些都是应当可以预防的,因此我认为出租人无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08:57
房东有过错则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08:59
房东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09:36
房东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追问:

请问房东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起诉他的话,我能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2-12 10:23
房东有一定过错,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14:00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本案中,房东出租的房屋存在着危及出租人生命健康的安全隐患,是对其应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的违反,并由于其违反了该义务导致承租人的死亡。
另外,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14:09
首先应当确认的是,您母亲与房东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双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对合同的履行,故存在合同关系。(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房东作为出租人承担对出租房屋的修缮维护责任,对于因其对房屋的维护不当或者疏于维护而产生的致人损害应当在过错程度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您母亲自身取暖不当,为开窗通风,对自己的损失应当负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15:12
没有责任的
追问:

请问为什么没有责任。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2-12 15:20
房东有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16:22
房东应当保障房屋的安全,符合安全居住条件,你母亲未曾开窗放气,自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双方都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16:55
据你所述,房东无责。
追问:

请问房东为什么没有责任。谢谢

回答:

因为虽然房东出租的房屋破漏、封闭不好,但是你母亲的煤气中毒与出租房屋的存在现状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所以房东无责。

回复时间: 2012-02-12 20:34
无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2 20:48
面询律师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2-12 21:18
因房东提供的房子火墙土坯崩坏,墙砖外露导致了损害的发生,因此房东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3 09:05
有过错有责任 我认为房东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3 10:41
房东无责。
回复时间: 2012-02-13 13:08
房东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具体情况要根据房屋的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综合考虑。
建议委托律师与房东进行交涉、协商解决;如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2-13 13:32
房东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3 16:24
房东应承担责任。建议报警,保留证据,用以证明存在实质的租赁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2-13 17:25
你好!依你所述情况,房东应承担大部责任,你母亲也有部分责任,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3 21:11
房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关键,是看其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
从事故发涩会难过的前因后果来看,之所以会发生相关的事故,与房屋本身的重大瑕疵有关,因此,房东肯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东应当承担的损失包括:
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2-13 22:59
按照你在案件描述中的情形看,房东有责任。事故原因你已经表述清楚了,是由于火墙有损坏和你母亲未开窗通气两个原因,这个属于混合过错。房东对于提供的出租房的正常安全性负有保障责任,因此,这起不幸事故由于房东提供的出租房有瑕疵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所以房东应对你母亲的不幸死亡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估计在30%至40%之间。
回复时间: 2012-02-13 23:50
房东对出租的房屋有修缮的义务,而且要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和安全,要适合居住,在火墙出现问题后没有及时修缮,也没有进行安全提示,应承担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4 09:50
你好,因房东未提醒告知危险的情况,因未告知危险致使你母亲的死亡在本案中有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4 09:52
1,房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要求房东进行赔偿。房东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
2,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医药费
医药费以实际支出为限,包括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4),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2-14 10:30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分析,他有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2-14 11:01
房东当然应该承担责任,应该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5 15:21
房东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你母亲也有一定的责任,可以要求房东赔偿的比例为70%左右。
回复时间: 2012-02-16 16:22
去起诉房屋出租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道理上,出租人都是有责任的。关键是责任的分担由法官根据双方的过错自由裁量决定。
回复时间: 2012-02-16 18:55
应当责任部分责任,责任大小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2-17 13:08
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瑕疵的,未能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及人身安全,因此出租人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2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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