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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个月被计生委强制引产

安徽 08-20 15:33  悬赏 0  发布者:shhx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2010年7月26日响应计划生育政策,计生委一行7-8人将本人(本人是初婚未育者)实施强制引产术,当时已怀孕4个多月(引产出的孩子是女婴)。术后2011年5月计生委电话通知本人可以生育了,之后却一直没有怀孕。2014年3月在荆州文杰医院花了4万多元治疗,诊断:1、继发性不孕.2、双侧输卵管梗阻.3、双侧多囊卵巢.4、子宫肌瘤。2015年6月在南京长江医院又花了6万多治疗,诊断:双侧输卵管阻塞。引产术后本人花了11万多自救治疗至今未孕,后遗症痔疮至今未治在身。随着年纪越大,老了怎么办?期望生育孩子愈发迫切焦虑,至今人财两空。迫不得己在这种情况下于2016年3月向计生委反应本人情况,希望能得到计生帮扶政策和医疗救助。结果2016年4月区计生委给本人做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定为“三级戊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只是轻描淡写的提到“手术感染,久治不愈”,既没提到已婚未育,也没提到严重影响生育、造成至今未育。本次鉴定根本没有结合实际情况鉴定,不客观,对强制引产造成的严重后果只字未写。因此本人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1、本人是初婚未育者;2、强制引产术损害结果已导致严重不孕;3、引产术损害结果已严重影响生育问题。4、引产术严重损害的结果已严重影响本人今后老了怎么办的依靠问题。希望得到公正的鉴定!!! 
    本人反应情况是希望能得到政策的支持和医疗救助(对于计生特殊人群国家有这个生育政策),结果他们说我不属于失独人员,没有帮扶政策。   后来我发火了,他们就说给我做鉴定,鉴定就是上面结果。说要我自己治疗,作为我这种家庭本来就不宽裕,已花了11万多自救,没有办法才向计生委反应,结果鉴定后每年的补偿费用是1500元/年,哎,现在每天的精神都是恍惚的...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后来我申请重新鉴定,他们还要我老公的精子质量分析,给我做鉴定要我老公的这些干什么呢?他们说不孕的夫妻都要检查双方,我说给我做鉴定,你们应该先检查我输卵管是否通了,通了那再说我老公的事,他们希望从我老公身上找点问题推脱负责,后来他们 又说现在不少小姑娘都不孕呢,我说不要拿我与她们说事,她们是自然不孕,我是你们人为给我造成的不孕....
我该如何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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