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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的问题

山东-青岛 02-13 14:38  悬赏 5  发布者:candy_…… 给我留言  回答:(7)
丈夫购买的房子今年10月才能交付,首付50万由其父母支付(没有证据证明,合同上的交款人是丈夫名字),以丈夫名义贷款30万,丈夫每月用公积金和现金还贷款,如果我们离婚,关于房子我一分钱也得不到吗
问题补充:
首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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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3 21:39
房屋归你丈夫所有,但他应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补偿你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39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41
如果对方主张首付款是其父母支付,需要对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如果不能证明,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52
你好,一般婚后由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
追问:

邹律师你好!首付款是婚前支付的,不是婚后买的,这样还算共同财产吗

回答:

首付是婚前支付的,那这套房产也是在婚前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可能只能要回婚后还贷的钱款。

回复时间: 2012-02-13 15:30
你好!
1、房子的首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购房合同也是在婚前签的,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
2.房子的贷款是婚后还的,如果你们没有婚内的财产分割协议,则房子的贷款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换的,你可以要求丈夫返还相应价值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3 17:29
积极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3 18:22
你好:
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婚后要求分割共同还款的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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