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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02-13 17:10  悬赏 25  发布者:uechee……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3)
三口之家,在儿子20岁时,母亲曾氏离家出走,不久与陈姓男子同居,6年后曾氏向法院提出离婚,父亲以向女方索要赔偿为由拒绝在离婚协议书签字,请问男方可以索要赔偿么?或者女方可以索要到什么赔偿,儿子的该履行怎样的赡养义务?帮忙解答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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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湖南-常德]
  • 孙健律师
  • 电话:13875011500
  • 72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3日 17时32分
1、《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 
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2、母亲属于第二种情形,在离婚时父亲可以要求赔偿。女方无权索要赔偿,但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儿子都必须在父母年老时履行赡养义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3 17:13
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积极应诉,表明观点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2-02-13 17:17
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女方有与别人同居,有过错。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律师吴晓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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