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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再婚老人的房产分割

 02-14 09:58  悬赏 15  发布者:zhuzhu……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3)
我姑姑03年前后嫁给现在的老伴,当时两人都60左右,男方有婚前财产一套,房主写的是男方名字。男方有一儿子已成年,已婚另过。
2011年7月,男方以原来的婚前房产太老太旧为由,与我姑姑商量变卖了,得到80万左右的售房款。然后,找他儿子要了20万元购买新房,说是老两口居住。但男方偷偷把房子写成了他儿子的名字。我姑姑得知后十分气愤,打算离婚。请问律师:
1、男方的婚前房产出售后所得房款是共同财产吗?我姑姑是否有权分一半?
2、我姑姑与男方各有工资,男方的低一些,我姑姑是否能要出钱来作为补偿费?怎么提出才能尽量多要出钱?
3、如果不离婚,老头先过世,我姑姑住到新房里不搬走,法律保护我姑姑的居住权吗?他儿子硬往外轰怎么办?
4、如果不离婚,我姑姑能要回房产的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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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4日 12时10分
首先回答您说的关于居住权的问题,由于你购房后就在里面居住,并且现在仍与男方是婚姻关系,自然享有居住权,不存在要回的问题,就算男方去世,你仍有居住权。其次,你所说购房款中有婚前财产,不能分得一半,因为一方婚前财产获得的收益是共有财产。最后,男女双方结婚时约定婚后共同生活,财产各自所有,女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在分财产时多分,并且女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0条要求补偿。
追问:

请问王律师:
1、男方的婚前财产,即那套住房,一直是他们两口居住,出售后的房款算获得的收益吗?出售后的房款比当初他们家买房时的价款高出很多呀!这不是收益是什么?
2、如果男方卖房后再购买新房,写了男方的名字,即使我姑姑不出钱也是共同财产吧?
3、他们婚后男方出钱用于生活,我姑姑负责家务劳动。他们无老人需要赡养,子女也成年,这样的情况我姑姑能要求补偿吗?
4、如果我姑姑不离婚,在她和老伴都去世后,我作为侄子能与男方儿子分遗产吗?还是我父亲,就是我姑姑的弟弟是第一继承人?我姑姑无子女。或者说看谁先走?男方先走,我姑姑先继承,然后是男方的儿子;我姑姑先走,我姑父先继承,然后才轮到我们?
问题有点乱,谢谢!

回答:

1、房屋卖出后得到的款项不是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指的是类似于用婚前财产炒股的收益,房屋增值属于随市场价自然增值,出卖时确定的房款始终是婚前财产。2、如果购买了新房署名为配偶,则该房屋属于共有财产。3、这个问题就不同于婚姻法的具体规定了,要看法院根据事实认定,原则上是离婚可以照顾女方。4、直接按照继承法规定,在第一继承人存在时,第二继承人无权利继承,也就是说你姑姑没孩子,除了配偶没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顺位是他的兄弟姐妹,不是你。当然了,对于尽赡养义务的近亲属可以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就要看你对你姑姑赡养的多少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4 10:36
1、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不能,双方离婚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与谁挣的多没有关系。
3、原则上,房产已经属于他儿子所有,至于你姑姑的“居住”不能对抗他儿子的所有权,如果居住确实有困难,可以找相关部门协商。
4、不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4 10:38
售房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姑姑没有权利分。但基于家庭和睦,男方应照顾到女方感情。
回复时间: 2012-02-14 10:38
不属于。应该是其个人婚前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4 11:17
1、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姑姑无权要求分割。2、你姑姑要求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房屋属于他儿子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和使用决定权。
回复时间: 2012-02-14 11:35
不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4 11:38
你姑姑对房产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建议放弃吧。
回复时间: 2012-02-14 14:14
您好!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现在产权证上是其儿子的名字,是其儿子个人所有,居住权不能对抗产权。
换句话说,这房子和你姑姑没太大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2-14 14:26
房款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2-14 15:01
女方不能主张任何权利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4 15:1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一般的,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2-15 09:39
售房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姑姑没有权利分
回复时间: 2012-02-15 14:20
必要时可以与我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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