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打架伤人事件

辽宁-葫芦岛 02-14 11:44  悬赏 15  发布者:yejinm…… 给我留言  回答:(4)
对方拿刀到我家找我,在打斗中我砍杀了对方,在后背上砍了12 13公分的口子,检查没有别的伤害,是对方先拿刀,对我构成了人身危害,请问我应该负刑事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葫芦岛]
  • 杨静律师 VIP
  • 电话:15898271391
  • 282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4 12:59
本案关键是创口是否伤及皮下组织及是否伤及神经、血管等影响功能,因此,此伤尚不能确定是否构成轻伤,因此,建议你把对方的伤打听清楚,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2-14 14:54
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如果刑事立案,则走刑事侦查、公诉、法院审判程序。

1、从法律上讲,是否构成轻伤害,只不过是犯罪后果和刑事责任轻重问题,而不是定性问题。但是如果构成轻伤害(经鉴定),那么要么对方自诉你承担刑事责任,要么公安移送检察院起诉你。
2、拿刀到你家,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嫌疑。
3、对方持凶器,你在自家,你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构成,则即便砍死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提示:目前如果无人报案,则建议您主动报案。有些事情,不是私了可以解决。
另外,须知道对方目前伤情究竟如何,有伤残鉴定么。请自己调查下。
注意对证人证言的搜集和保护,尤其是无亲属关系的目击者等。
希望不要激化矛盾,酿成更大灾难。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2-14 15:48
前因后果和整个过程交代得不清楚...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可以自己先作无罪辩护,说不明白的委托专做刑事案件 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辩护的关键是有理有据、简明扼要..
回复时间: 2012-02-14 19:23
如构成正当防卫,就不负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463
山东 聊城
人气:20047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83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5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914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5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