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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三年了,但是没有结婚证,两人感情破裂,想离婚,但是有个12个月的孩子

黑龙江-哈尔滨 08-22 10: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结婚三年了,但是没有结婚证,两人感情破裂,想离婚,但是有个12个月的孩子,我是女方,我想要孩子,他也同意,但是抚养费他说一年给我五千块钱,我不同意,我要一年一万他不同意,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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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2 10:22
这是可以先对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22 10:25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分开即可,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22 10:48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8-22 10:22
你好,同居不是夫妻关系没有共同财产,谁的东西是谁的不需要分割。彩礼应当返还男方。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6-08-22 10:25
你好,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8-22 11:15
双方就离婚事宜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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