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赠与签订己两年,但既未公证,也未过户。请问:赠与可否依据

黑龙江-伊春 08-23 12: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房屋赠与签订己两年,但既未公证,也未过户。请问:赠与可否依据合同法186条享有对赠与的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受一年除斥期的限制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80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23 12:49
你好,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回复时间: 2016-08-23 12:55
你好,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6-08-23 13:16
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401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8005
广西 柳州
人气:714711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