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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对方是一个公司的员工,下班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

浙江-湖州 08-23 14: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和对方是一个公司的员工,下班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4/6分,对方伤得比较严重还在住院。医药费约20000元。对方叫我垫付医药费。我可以把医药费收据拿回来么?属不属于我的?对方不愿报工伤。说白了就是先拿到我的赔偿后再去报工伤保险。我心里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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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3 16:06
你可以要求发票的。
回复时间: 2016-08-23 17:17
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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