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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外面出租货车,结果司机卸货时砸伤了第三人

广东-东莞 02-16 13:46  悬赏 20  发布者:杨吉州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是一个小加店的业主,当时我有一件较重的货物请外面出租车司机送给客户,结果司机在卸货时砸伤了他老婆,意外发生后我去过医院探望过,并觉得他可怜,所以给他4000元当作医药费。现在事情已过1年半了,现在我刚收到法院的传票,现在他以他老婆的名义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等等,当时我请他送货并未请他老婆,他来我店取货时并没有带上他老婆,他老婆在何时上车的及何地上车的我都完全不知情。出事后他才告诉我他返上家中接他老婆陪作为陪伴,所以现在他以他老婆名议起诉我,请问在这件事当中我需承挡什么责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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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6 17:29
你跟司机属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回复时间: 2012-02-16 21:35
可以雇佣的是司机而不是他老婆做抗辩。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你的利益,请尽快委托律师代你应诉答辩。如有需求请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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