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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能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

吉林-白城 02-16 14:21  悬赏 5  发布者:不能就算了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江湾泡子,在修建嫩江湿地公园中占用,在没和我们商谈补偿的情况下,私自把补偿款给予了第三方(承包者),使得手拿地契的地主没得分文,敢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在找旅游局当中,旅游局竟然说已经结束了,这个补偿和我一点关系没有了,天理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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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6 14:52
可以起诉承包方及旅游局。
回复时间: 2012-02-16 22:04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归承包者所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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