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宇  王皓  吴健弘  周振文团队  
该问题已关闭

事情的经过2016年5月12日下午8点多,我和媳妇开车去张掖市甘州区新区办理事情

甘肃-张掖 08-24 14: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的经过2016年5月12日下午8点多,我和媳妇开车去张掖市甘州区新区办理事情,车行驶到312国道河西学院驾校门口向北一百多米时,看到一个人(大约50岁左右像是喝了酒的)在路中间站着,我减低车速鸣了两声喇叭以提醒路人,可他没反应车离他七八米的时候我吧车刹住停下,又按了两声喇叭让这人过去,可他就不过去,反而跑过来把我车机盖上踏了一脚,把车机盖踏了个坑,又把车保险杆踏了一脚,还骂骂咧咧的,我当时也非常生气在车里指着说我又没惹你,你踏我车干啥,他就指指点点骂我,还扑着来拉我车门闹事,气势非常恶劣,我把车门开开和他讲理,当时处于下车状态就把手在车门上扶着,话还没说,他就一脚踏在我车的驾驶室车门上,我来不及反应手就被他踏过来的车门夹伤,(踏了车门有照片为证,留有鞋印)然后他就动手要和我打架,处于自卫我拿出车内的高压电击器把他手上打了一下,我媳妇就去担开了,他还不依不饶的,我媳妇并把他拉过路去到了绿化带的地方,他自己没站好就摔倒在绿化带里树枝把脸划破了,他起来就又和我闹事来了,旁边也就陆续有人过来劝架了,一位老太太劝让我算了吧,说那人在那个地方讹了多少人了,我本想自认倒霉算了,可那男人还闹事不让我走,我就打电话110报警了,过了二十多分钟来了两个警察问话他还既不配合,问他姓名他不说,问他家地址他说不知道,乘警察不注意扑过来把我眼睛上打了一拳,警察挡开正在询问经过他又扑过来把我右脸上打了一拳,过了十多分钟新墩派出所又来两个警察过来处理事情他还急不配合,警察让我把车开到路边停下,正在处理当中他的儿子带了几个小伙子来了,还非常嚣张,骂骂咧咧的跑过去拿了一块砖头就把我车的前玻璃又上角砸了个洞���警察就过来挡开了,又询问事情,没几分钟他儿子又拿了块砖头来又把我前玻璃左面砸了个大洞,警察又把他儿子拉过去,事情还没问,他儿子又跑到车前,又拿了砖头把我主驾驶车门玻璃砸烂,玻璃进来把我胳膊划伤,警察又挡开了,过了几分钟他儿子又拿砖头把车的后箱盖砸了个大坑,还跑过来把我脸上打了一拳,我拿起车内杯子把他手上砸了下子,警察才又挡开,几分钟后他又扑来车里打我来了,我车里正好有个干活用的榔头就拿起来说你在动我一下我就用榔头打你,警察才又来挡开,这样嚣张的暴徒警察不采取措施制止还说引起公愤了,作为警察你们都制止不了,我们受害者还有人生安全吗,一会儿巡警来了才把我从车内救出来,在出来的时候他儿子又扑过来把我衣服扯烂,(派出所留有照片)我后背还被他儿子带来的人打了一拳,巡警才把我护送到新墩派出所去做了笔录,给车辆拍照,在此期间他儿子还到派出所找我闹事被警察制止对我说那 小伙做过两回牢,警察还让我给了两千块钱给那男人到市医院做检查去了,我做完笔录就回来了,让我周一到派出所去。周一我到派出所去,警察对我说那男人市医院做了检查没啥问题就回家去了,可是第二天在早晨晕倒了,又送区医院住院区了,他们不处理事情又让我给那些人给钱,还口口声声说我拿了电警棍打人了,威胁不给钱就拘留我,我拿警用器械了,我被逼的没办法就又给了一千块钱,警察还说要把案件交公安局法制科审批,等审批了再处理,让我再找钱去,就让我回来了,在此期间派出所天天打电话问我要钱,我一问他们,他们就说我拿警械了,非法了,就是不提事情的起因,还说他们只处理结果。派出所至到7月11日了才让我去处理事情,因我在敦煌肃北县石包城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不能前去处理事情,特出示了一份委托书委托我表弟姚新秀前往新墩派出所去处理事情(5月12日事情出后派出所问我要钱,我到金昌给他们要钱,耽误了施工工期被甲方发了五万元)去了派出所还是说我拿东西打人了,要赔给对方十万元钱才行,他们也没办法处理。让我们的人回来了。在此期间他们也不处理我修车的事,我没办法一直租车使用,还把我车的行驶证要去送物价局定价,说我车都买两年了先要折价后才能定维修费,才能修车,我车并没有伤人事件,就放在路边被人砸了,竟然成折价了再处理,有这样处理案件的警察吗?8月22日早晨,派出所打电话又让我们去处理事情,电话里还是我们拿东西打人了,违法使用警械了,就是不按事情的起因说事,既然这样我们没一点理,还有必要去和警察吵架吗,每次和他们派出所说都暴力砸车4—5次了为何不处理暴利者,他们都是以事情情有可原推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注意损坏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或者注意损坏三次以上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派出所啥用意。)难道我们是注意拿电击器到处打人的吗,在人身受到攻击的时候就只能让别人打,不能有一点自卫反抗吗,现在是法治社会呀、惹事的人有理了,我却一点理都没了,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请有关单位领导给于处理这起事件。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如有隐瞒和编造是非我愿接受法律制裁。                               事件自诉人:史建军                                                                           事情的经过2016年5月12日下午8点多,我和媳妇开车去张掖市甘州区新区办理事情,车行驶到312国道河西学院驾校门口向北一百多米时,看到一个人(大约50岁左右像是喝了酒的)在路中间站着,我减低车速鸣了两声喇叭以提醒路人,可他没反应车离他七八米的时候我吧车刹住停下,又按了两声喇叭让这人过去,可他就不过去,反而跑过来把我车机盖上踏了一脚,把车机盖踏了个坑,又把车保险杆踏了一脚,还骂骂咧咧的,我当时也非常生气在车里指着说我又没惹你,你踏我车干啥,他就指指点点骂我,还扑着来拉我车门闹事,气势非常恶劣,我把车门开开和他讲理,当时处于下车状态就把手在车门上扶着,话还没说,他就一脚踏在我车的驾驶室车门上,我来不及反应手就被他踏过来的车门夹伤,(踏了车门有照片为证,留有鞋印)然后他就动手要和我打架,处于自卫我拿出车内的高压电击器把他手上打了一下,我媳妇就去担开了,他还不依不饶的,我媳妇并把他拉过路去到了绿化带的地方,他自己没站好就摔倒在绿化带里树枝把脸划破了,他起来就又和我闹事来了,旁边也就陆续有人过来劝架了,一位老太太劝让我算了吧,说那人在那个地方讹了多少人了,我本想自认倒霉算了,可那男人还闹事不让我走,我就打电话110报警了,过了二十多分钟来了两个警察问话他还既不配合,问他姓名他不说,问他家地址他说不知道,乘警察不注意扑过来把我眼睛上打了一拳,警察挡开正在询问经过他又扑过来把我右脸上打了一拳,过了十多分钟新墩派出所又来两个警察过来处理事情他还急不配合,警察让我把车开到路边停下,正在处理当中他的儿子带了几个小伙子来了,还非常嚣张,骂骂咧咧的跑过去拿了一块砖头就把我车的前玻璃又上角砸了个洞���警察就过来挡开了,又询问事情,没几分钟他儿子又拿了块砖头来又把我前玻璃左面砸了个大洞,警察又把他儿子拉过去,事情还没问,他儿子又跑到车前,又拿了砖头把我主驾驶车门玻璃砸烂,玻璃进来把我胳膊划伤,警察又挡开了,过了几分钟他儿子又拿砖头把车的后箱盖砸了个大坑,还跑过来把我脸上打了一拳,我拿起车内杯子把他手上砸了下子,警察才又挡开,几分钟后他又扑来车里打我来了,我车里正好有个干活用的榔头就拿起来说你在动我一下我就用榔头打你,警察才又来挡开,这样嚣张的暴徒警察不采取措施制止还说引起公愤了,作为警察你们都制止不了,我们受害者还有人生安全吗,一会儿巡警来了才把我从车内救出来,在出来的时候他儿子又扑过来把我衣服扯烂,(派出所留有照片)我后背还被他儿子带来的人打了一拳,巡警才把我护送到新墩派出所去做了笔录,给车辆拍照,在此期间他儿子还到派出所找我闹事被警察制止对我说那 小伙做过两回牢,警察还让我给了两千块钱给那男人到市医院做检查去了,我做完笔录就回来了,让我周一到派出所去。周一我到派出所去,警察对我说那男人市医院做了检查没啥问题就回家去了,可是第二天在早晨晕倒了,又送区医院住院区了,他们不处理事情又让我给那些人给钱,还口口声声说我拿了电警棍打人了,威胁不给钱就拘留我,我拿警用器械了,我被逼的没办法就又给了一千块钱,警察还说要把案件交公安局法制科审批,等审批了再处理,让我再找钱去,就让我回来了,在此期间派出所天天打电话问我要钱,我一问他们,他们就说我拿警械了,非法了,就是不提事情的起因,还说他们只处理结果。派出所至到7月11日了才让我去处理事情,因我在敦煌肃北县石包城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不能前去处理事情,特出示了一份委托书委托我表弟姚新秀前往新墩派出所去处理事情(5月12日事情出后派出所问我要钱,我到金昌给他们要钱,耽误了施工工期被甲方发了五万元)去了派出所还是说我拿东西打人了,要赔给对方十万元钱才行,他们也没办法处理。让我们的人回来了。在此期间他们也不处理我修车的事,我没办法一直租车使用,还把我车的行驶证要去送物价局定价,说我车都买两年了先要折价后才能定维修费,才能修车,我车并没有伤人事件,就放在路边被人砸了,竟然成折价了再处理,有这样处理案件的警察吗?8月22日早晨,派出所打电话又让我们去处理事情,电话里还是我们拿东西打人了,违法使用警械了,就是不按事情的起因说事,既然这样我们没一点理,还有必要去和警察吵架吗,每次和他们派出所说都暴力砸车4—5次了为何不处理暴利者,他们都是以事情情有可原推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注意损坏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或者注意损坏三次以上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派出所啥用意。)难道我们是注意拿电击器到处打人的吗,在人身受到攻击的时候就只能让别人打,不能有一点自卫反抗吗,现在是法治社会呀、惹事的人有理了,我却一点理都没了,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请有关单位领导给于处理这起事件。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如有隐瞒和编造是非我愿接受法律制裁。                               事件自诉人:史建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4 17:55
你好 已经回答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茂名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1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03
山东 菏泽
人气:2143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