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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租赁合同纠纷请求解决?

 02-16 17:54  悬赏 0  发布者:ek000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延边 回答:(1)
与租户签订1年合同,到期期限是2012年3月底,但在去年年底因租户的理由提前搬出去。
租户在去年12月底出去的时候,口头同意业主租招新的住户。(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也在外面贴了出租房屋的信息!)
正好,在几天之前业主找到了新的租户并且签订完合同(新的租户也已经提交了一年的租金).
昨天之前的租户突然来电学问业主:
1.为何签订两份合同?(不管自己搬出去但因为钱已经交到2012年3月底,述说自己还有房屋租赁权利!)
2.要业主退还3个月的租金(2012年1月份-3月份)为止的。
*不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没有必要把3个月的租金交给之前租户。
*现在之前租户,还声明如果不交钱还会采取各种强制手段或法律来让业主给他们3个月的损失费。
总结:因为业主是一位68多岁的老太太,个人感觉现在之前租户是以吓唬等手段来索取3个月的租金。
在这种情况下,不知在法律上是否有保护业主的权益等条例?
还有没有其他能解决的方法?
请各位帮一下忙,给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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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3月01日 10时05分
现在因为业主是68岁的老人,为了有太多的麻烦,我建议你退还他两个月的房租,因为你是前几天才找到新的房客的就是说因为是以前房客的原因导致房子中间有一个月是空闲的没有人租住的情况,而现在又有了新的房客了,就不用再让他承担什么损失了,只需要扣除他一个月的房租来弥补这一个月的损失就好,这样也以免以后的纠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不好意思,回复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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