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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可否补写?

江苏-南京 02-17 12:28  悬赏 0  发布者:zijing……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1年4月买了一处房产,合同交付日期未2011年12月18日前。合同第六条: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经乙方催告后60日仍未交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现在是2012年2月17日,已经有60天了,可我并未写书面的催告,中间有打过电话也去过,但开发商从未出面过,每次都是销售接待,问其开发商电话对方说没有,就算写催告也不晓得寄到什么地方,不知可否补写催告,能否退房?因为今天去问过什么时候交付,他们说要那边要做路要埋管子至少还要等一个月,我说可否退房,对方说写催告,我现在刚写了一份准备交过去,我不晓得是怎么计算这个退房期间的,是从写催告开始计算60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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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7 13:57
可以找律师代书,
是的
回复时间: 2012-02-17 15:37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2-17 18:57
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2-17 22:07
自书面告知对方之日起60日对方应当交房。如您想解除合同可以起诉维权。详细方案可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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