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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买房遇难题了,请帮帮忙!!

重庆 02-17 14:39  悬赏 0  发布者:lyox00…… 给我留言  回答:(6)
与前男友在成都按揭了一套房子,四年前已经分手,房子说好给男方的,当时还处于还贷中过不了户,房子的所有权、银行贷款上面是我的名字,前男友是房子的共有人。现在我已结婚,与老公在重庆打算买一按揭房,遇到的难题是不能写上我的名字,因为银行有贷款记录,老公说这样只有做个假离婚的手续(实际是没有通过民政部门离婚的),只能以他的名义去买房贷款,请问这样买了房算不算是夫妻共同的房呢?我还担心万一是在还贷中,离婚了,房子也算有我的一半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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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7 16:17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41
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不算离婚,夫妻关系存续。婚内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52
只要已经进行了婚姻登记,然后你们双方去购买的房子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54
你好,可以不用假离婚。婚后,以你丈夫的名义购买的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55
办理虚假离婚手续,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慎重。
回复时间: 2012-02-17 17:15
没有必要办假离婚,也设必要写你的名字,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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