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朱建宇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请各位律师高手解决

重庆 08-25 20:08  悬赏 20  发布者:q3q3qq…… 给我留言  回答:(1)
单位以累计形式为员工打满指定分数算作是严重违纪合法吗?
例:总分9分。
工作时间玩手机 记小过1分
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等记一般处理 3分
公车私用等严重违纪 记 9分

在一天之类 累计打满9分 算不算严重违纪?
或者说 以前有记过小过 后面叠加前面达到9分 算不算严重违纪?

如果不算严重违纪,我们被除名的人员可以拿到些什么补偿呢?
且2015年前原单位并没有给我们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相应的高温补贴等,2012前也未交保险等? 可以通过仲裁拿到这些补偿吗?
请各位律师高手建议。谢谢
问题补充:
还有加班工资什么的 都没有, 工作时间也不是8小时 为11小时白班 13小时夜班,但夜班上了有2日的休息时间。 总工作时间1个月 超了4个小时。 这个应该怎么个算法?求指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6 10:48
你好,总体上采取积分算过错的行为没有问题。此外,你那些未发补贴、未交保险、工作时间过长等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走仲裁没有意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5305
福建 厦门
人气:125069
安徽 合肥
人气:2843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