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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验收开发商强行交房,已经入住的业主的正当权益在哪里?

山东-烟台 08-27 08:37  悬赏 0  发布者:wyb091…… 给我留言  回答:(1)
小区未综合验收开发商就强行交房了还强收了物业费,收房的业主达到80%。请问1、强收的物业费是否违法,可否追赔?2、至今未验收已经4年,之间的物业费可否停交?此时间段或整个未验收阶段的物业费不应交纳?3、此阶段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受未验收或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影响?
问题补充:
当地政府只是用不符合入住条件为由,而忽视了已经入住了的人群,拒绝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的正当要求。我们认为,不符合入住条件是开发商的过错,应另案追责,不能因开发商的违规,而视我们也是违法群体,且不能主张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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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8 11:13
只要是合法未接房的,就不用交物业费。。。。。
并可向开发商索要延期交房违约金。。。。。。
业委会可按程序成立,并备案。。。。。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具体可持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以进一步分析,确定全面的维权方案。。。
追问:

我们已经在开发商的催促鼓动下收房了,之后才发现我们受骗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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